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“3+3”工程室站分站的通知

时间:2025-10-09 来源: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作者:佚名

 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,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<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推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和人才培养,根据《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“3+3”工程室站分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京中医科字〔2019〕102号)要求,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“3+3”工程室站分站申报与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范围

  北京地区具有传承条件的医疗、教学和科研机构及中药企业均可以申报,其中中药企业只能申报中药室站分站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

  (一)总站条件

  总站为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“3+3”工程名家研究室、名老中医工作室、名医传承工作站、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,且该室站已建分站数量少于5个。每个拟建分站的室站须组建不少于3人的、由老中医药专家和主要学术传承人组成的指导团队。

  (二)分站条件

  1.负责人: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从事中医药临床或相关工作15年以上;政治素质好、组织协调能力强;能够保证充足的传承工作时间;科室主任或已是总站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弟子的优先。

  2.传承团队:由分站负责人牵头,中医临床(或中药)、信息网络等多学科人员不少于5人;年龄、职称、学历结构合理;人员固定、分工明确。

  3.依托单位:

  (1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  (2)具有一定的传承工作基础:分站负责人是总站老中医药专家跟师三年以上传承弟子,或总站老中医药专家、主要学术传承人已在分站依托单位开展传承带教一年以上;

  (3)具有一定的传承传播条件:依托单位重视传承工作,已将学术传承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并列入发展规划;具备发挥总站老中医药专家技术优势的临床或实践资源;能提供专项经费、专门用房及必要的办公、网络、信息化设备;

  (4)规章制度健全,设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,支持外单位人员进站学习。

  三、申报与遴选程序

  (一)拟申报分站与总站充分沟通,填写《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“3+3”工程室站分站建设项目建议书》一式五份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项目建议书》)。《项目建议书》后须附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(分站负责人职称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、依托单位法人证书、具有传承工作基础佐证材料、传承相关规章制度等)。

  (二)《项目建议书》由分站依托单位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,经总站负责人、老中医药专家(如健在)和依托单位签字同意后,报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初审,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推荐报送至我局科教处。每个区卫生行政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。分站依托单位为市属或央属单位的,可不经过区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送,且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。

  (三)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综合评审,拟立项名单在我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并签订《项目任务书》。

  四、其它事项

  (一)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并于2025年10月10日(星期五)12: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9层917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(二)报送形式:纸质版《项目建议书》及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(A4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),电子版(PDF扫描件及Word版)同步发送至邮箱:lilysouth@126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2025室站分站申报+单位名称”。

  (三)联系方式:

  联系人:刘骅萱、赵玉海;联系电话:010-55532880

  附件: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“3+3”工程室站分站建设项目建议书

 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

  2025年9月29日


原文链接:https://zyj.beijing.gov.cn/sy/tzgg/202509/t20250929_421423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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