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成都斯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的公告

时间:2025-10-09 来源: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:佚名

  本机关于2025年9月3日受理成都斯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注销申请,于2025年9月5日起对拟注销成都斯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进行了公示,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及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,本机关决定注销成都斯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[住所为成都高新区合作路333号1栋1层1号、2栋1层号;生产地址为成都高新区合作路333号1栋1层1号 306-316、2栋1层1号四楼南区;法定代表人为冉鹏;企业负责人为冉鹏;生产范围 2002 年分类目录:Ⅱ类:6840-2-生化分析系统2017 年分类目录:Ⅱ类:22-02-生化分析设备,22-03-电解质及血气分析设备,22-04-免疫分析设备。]

  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 

  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5年9月29日


原文链接:http://yjj.sc.gov.cn/scyjj/c103161/2025/9/29/5d64dbc5f12d4e22b70ce23cfa06bf9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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